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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培根固本抓基层——全国检察机关广泛深入开展争创“五好”活动纪实
高建文发表于 2002-02-28 00:00
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深挖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依法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治安。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办案数量稳中有升,大、要案比例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决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严格制止和避免自身执法、越权办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办案事故明显减少,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在检察机关得到了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地对各地“五好”检察院进行抽查,对于已经实现“五好”的基层检察院,坚持实行动态管理,激励他们继续进取,同时对出现问题的“五好”检察院实行摘牌制度,“五好”检察院不搞终身制。三年多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12个先进基层检察院进行了表彰,46个基层检察院被摘掉了“五好”检察院的牌子。
转变作风服务基层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开展争创“五好”活动,推动和转变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建立和落实了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基层干警可以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上级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坚持把下派工作组作为推动争创活动开展的有力措施,三年多来,地级以上检察机关共下派了2926个工作组,对基层检察院的争创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地级检察院作为基层建设的“一线指挥部”,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的作用。在工作指导中,坚持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把重点放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上,保证了中央政法专项补贴用于基层,并积极争取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四川、内蒙古等省(区)级检察院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为贫困地区的基层检察院配备了办案车辆和计算机等。
  三年多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目前基层检察院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必须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始终摆在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抓下去。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纲要》,对基层检察院建设作出了新的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将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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