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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社会主义前进——张冲代表的发言
发表于 1956-06-30 00:00
分子去领导各族农民办好合作社;二是各民族之间互相尊重风俗习惯、语言、宗教信仰和其他民族特点:三是各民族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特别是多数帮助少数,先进首先照顾落后。这样,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促进合作化和生产运动,又在合作化和生产运动中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共同进步,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在边疆已具备条件的民族地区,按照宪法的规定,结合当地民族特点,根据各少数民族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和公众领袖人物的意愿,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到目前为止,已有60万人口的地区胜利完成。整个运动的发展是正常的,健康的。不仅为广大群众所热烈拥护,也获得了民族公众领袖人物的积极赞助和支持。通过和平协商改革,基本上满足了各族农民的要求,并帮助各民族公众领袖人物在政治上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从而使民族内部和各民族相互间更加团结,各方面都出现了新的气象。在经过和平协商改革的地区,和不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国家大力扶植下,稳步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重点试建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就为进一步发展边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逐步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和内地各族人民共同进入社会主义创造了有利条件,如上所说,不论内地或边疆,民族情况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必须根据这种新的情况,用社会主义的积极态度来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而我们在实际工作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一般化和以老观点看待民族问题的缺点。对于省内各个少数民族不同的生产条件,经济生活的特点,缺少认真的具体的调查研究,缺少足够的特殊帮助。为了克服这些缺点,省的党政领导机关现在正结合检查民族工作,从经济上和组织上采取具体措施,以使民族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前进一步,和全国人民一道向社会主义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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