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关于当前农村妇女工作的指示
发表于 1954-07-31 00:00

第六、必须适当解决农村中母亲们在参加生产时孩子无人照管的困难,对解决此问题目前已有四种形式:(1)农忙季节,亲邻相帮,个别寄托;
(2)农忙托儿互助小组;(3)农忙托儿所;
(4)农村常年的日间托儿所。这四种托儿形式,只要是根据生产的需要,适合当时当地的可能条件,掌握了男女农民自愿的原则并贯彻了保姆与母亲之间互利的原则,都是可行的、适宜的。在目前
一般的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以普遍提倡第 一、二种形式为宜。在有妇女经常参加生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又具备了一定的领导骨干及物质条件时,可以重点试办、稳步推进农忙托儿所。农村常年的日间托儿所,目前有个别地方,因生产需要,群众愿意,已经举办者,可以积累经验,但不宜提倡推广。一般来说,目前不应追求高级形式,举办大规模的托儿所;但忽视举办托儿互助事业的需要与可能,忽视这一工作对发展生产所起的积极作用,因而放任自流,也是不对的。
第七、妇女在生产过程中,因怀孕、生育、月经、疾病等而发生的困难,应予照顾;但照顾的原则,应从当时当地生产发展情况与可能条件出发,在合作社、互助组分配活计时,在妇女孕期应尽可能分配她们做不损害健康的劳动,产期应给与适当的休息。至于物质照顾,目前尚不能一般提倡,只能根据当时当地可能条件,用多种多样办法,适当照顾若干困难户。为了增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应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相结合,着重向男女农民,继续宣传妇婴卫生常识、育儿常识、批判迷信落后的思想,使她们懂得一般预防护理知识,减少疾病。并继续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开展妇婴卫生工作,有计划地训练新接生人员,改造和教育旧接生人员,使她们知道普通消毒和新法接生知识,以推广新法接生。
第八、为着更加增进男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人民内部团结,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对全体男女农民,均应结合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经常宣传贯彻婚姻法。在一般地区,冬学、民校、乡村积极分子及骨干训练班中,均应将婚姻法作为必修课程之一,针对群众的思想情况,结合当地具体问题,进行讲解,以求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点,和婚姻制度。应对广大男女农民不断地普遍地宣传婚姻法;尤应适当表扬、奖励模范夫妇、模范家庭,在群众中树立榜样。日常则应结合检查、总结生产,针对当时当地发生的具体的婚姻和家庭问题,进行宣传解释。并可建议有关部门在进行婚姻登记工作、调解工作及人民接待工作时,适当地结合宣传和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处严重而又有教育意义的婚姻案件时,可以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审,以严肃法纪,并可对群众进行法纪教育。在各地改造落后乡的工作中,应建议当地党、政有关部门,适当结合宣传婚姻法及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工作。
(四)为了很好地完成上述任务,各级民主妇联均应加强对农村妇女工作的领导,在教育和组织农村妇女参加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中,应关怀农村妇女群众的生活疾苦和特殊困难,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适当地推进妇女儿童的福利事业。为此应以农村互助合作组织为自己进行妇女工作的最重要的阵地,乡村妇女代表会议的代表及其领导组织——妇女代表会议委员会,均应以农业互助合作组织中的妇女代表为骨干,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单干户的妇女代表参加,依靠女社员、女组员团结和推动单干户的妇女参加农村生产和互助合作组织并开展其他各项妇女工作。
妇女工作干部必须努力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巩固地树立为人民、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思想,戒骄戒躁,虚心学习,认真负责做好妇女工作。要经常地正确地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改进工作,增进妇女干部之间的团结,增进广大劳动妇女及全体妇女的团结,增进男女群众的团结,以保证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贯彻实现。各级民主妇联从事农村妇女工作的干部,尤其是专区、县、区、乡各级的民主妇联及妇女工作干部,必须真正钻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各项政策,学会具体帮助男女农民办好一个互助组、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办法,学会具体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其参加农村生产、互助合作组织中的困难问题,并应学习有关农村生产的知识和技术,以便真正深入到农村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去。
最后,各级民主妇联在领导上,必须深刻的认识:要加强妇女工作,完成上述任务,其关键是在使自己的组织紧紧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地、正确地将党和政府发布的各项政策贯彻到妇女群众中去;并在各项中心工作中,经常地认真地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依靠党委统一布置、检查、总结妇女工作,民主妇联要主动地向党委反映妇女群众的要求及妇女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报告妇女工作的经验,提出开展妇女工作、选拔妇女干部的建议,根据党委的指示进行工作。在进行各项工作中,均必须遵守人民政府的法令,遵循人民政府的指导,还要和人民团体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靠在农村的全体男女干部
下一页上一页  (3/4)
回帖(0):

全部回帖(0)»
最新回帖
收藏本帖
发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