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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旧工业城市的充分利用与城市改建——赵祖康代表的发言
发表于 1956-06-30 00:00
厂。希望中央卫生部对类似此种工厂的卫生监督,早日实行,而具体管理机构于实行监督时,能把增加工业生产与改进环境卫生结合起来处理,以达到生产、卫生两不误的要求。
(三)修建职工住宅问题。最近全国总工会在党中央的指示下协同各有关方面召开劳动保险、生活住宅工作会议,拟出一些改进职工生活福利的措施和办法,是很必要的,希望国务院早日予以批准实施。上海职工住宅自解放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和若干工业企业,曾经设计不同的标准,运用不同的财源,采取不同的建造办法,兴建了一些,取得了经验,也产生了缺点和错误。现在谈谈三个方面:(1)地区选择与居住面积。住宅地区以既能接近工厂或办公地点,又能接近城市“闹区”为宜,这样既便于职工上下班,又便于职工及其家属其他各种生活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住宅采取公寓式,每户住屋间数及面积以宁愿开间小、间数多(一般希望两间),而不愿独间的大开间为一般要求。(2)公共福利设施与市政建设。菜场、小学、托儿所、医疗所、合作商店、邮局等如附近无旧有的可利用,应视需要同时新建;市政建设如道路、给水、排水、电灯、公共电话等均应配备,必要时还应有公共汽车交通的便利。(3)经费来源与经营管理。根据历年经验,以统一规划地盘,统一设计,统一发包施工,统一登记分配,统一管理维护为宜;其经费来源,则由申请建造的各工厂企业或机关采用各种可能的办法自行筹集,向“总甲方”登记付款,于造成后领用;这是就住宅而言。公共建筑则由各有关部门列入各自预算建造;市政建设在住宅街坊以内的作为住宅建筑的一部分投资,在街坊以外的由各有关城市公用事业部门投资兴建。以上三点意见在上海还未得到定论,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召集各城市对兴建职工住宅具有一定成绩的,交换意见,总结出一套经验,以利各地参考采用。
以上所谈,不免片面或错误之处,请各位代表批评、指正。最后,祝1956年预算胜利实现!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地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胜利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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