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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剥去侵略者的法律外衣——肃清关于所谓台湾法律地位问题的谬论
梅汝璈发表于 1955-01-31 00:00
第3版()
专栏:
剥去侵略者的法律外衣
——肃清关于所谓台湾法律地位问题的谬论
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理事
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
梅汝璈
侵略是国际法上的严重罪行。自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经过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两大审判之后,侵略已被确认为人类的“最大罪行”。希特勒、戈林、东条、坂垣等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日本的侵略巨魁的悲惨下场是众所周知的。
正惟如此,所以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帝国主义侵略好战集团的分子们便变得更狡猾、更诡诈了。他们在每一个侵略行动中都设法要披上一件法律外衣,妄图在外衣的遮盖下,他们赤裸裸的侵略行动会被认为是合法的、甚至于是正义的。
美国帝国主义者现在对台湾的侵略仍然是用它那一套旧把戏,用一件外衣去掩盖它的侵略行为。全世界都知道,台湾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美帝国主义者一定要霸占台湾,一定要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一定要使台湾脱离中国,为的是它要保持台湾做它在太平洋上“不沉的航空母舰”和它进攻中国大陆的军事基地。这种行动无疑地是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干涉中国的内政,它在国际法上构成不折不扣的侵略行为。
为了要掩盖这种侵略行为,美国统治集团和它的帮凶们,特别是对美国求宠心切的英国政客和宣传家们,一直要想替美国寻找或制造一件法律外衣。从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国发动侵朝战争方才两天、杜鲁门总统宣布所谓“台湾中立化”并且声明“台湾未来的地位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和约的缔结,或联合国的考虑”时起,特别是在去年十一月十六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宣称台湾和澎湖列岛具有一种所谓“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明显的国际地位”和十二月二日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签字以后,英美的政客和宣传家们便哓哓不休地在那里就台湾的法律地位问题大事叫嚷,并制造各色各样、无奇不有的“论据”和“看法”,企图使人们相信台湾不是中国的领土,至少“台湾是中国的领土”的说法在法律上有问题,因而美国对台湾的行动并不构成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略。有的时候,这些政客和宣传家们还故意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热爱和平的样子,说为了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维护远东持久和平,他们建议最好的办法是把台湾“中立化”,或者交联合国“托管”,或者使台湾成为“独立国”,或者承认两个互不侵犯的“中国”。这些谬论,拆穿了说,都是为美国侵略者服务的毒辣阴谋。他们知道,假使美国侵略者披上了这样一件外衣,它的真正的侵略面貌便更难于辨认,同时它割裂中国领土、干涉中国内政、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目的将可更顺利地达成。美国侵略者十分明白:无论是把台湾交联合国“托管”也好,
“中立化”也好,“独立国”也好,“两个中国”也好,事实上台湾必然是由它继续控制,不使落于中国人民之手;因此,他们对这些“建议”和“办法”都很“感觉兴趣”。美国侵略集团只要能够达到它的侵略目的,对于穿一件什么样的外衣它是不会坚持成见的。
然而中国人民对于这些“办法”和“建议”是丝毫不感兴趣的!相反地,我们对于这些荒谬绝伦的种种怪论只有感着厌恶和愤慨,因为它们都是建筑在否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上的,而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是绝对不能否认的。我们有百分之百的理由证明无论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台湾都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任何对中国神圣领土的侵略必然会遭到中国人民的抵抗和回击。
对赤裸裸的侵略,我们要给以赤裸裸的抵抗和回击。对披着一件法律外衣的侵略,我们还得先把它那件外衣剥去,使它原形毕露、丑态昭然。这便是我们在这里要纯本法律的见地对目前流行着的关于台湾法律地位问题的那些谬论加以揭穿和驳斥的原因。
目前流行着的这些谬论,它们的说法虽是多种多样、形形色色,但是它们的出发点几乎都是一样,它们的“中心论据”只有一个,那便是:否定
“开罗宣言”的法律效力,说“开罗宣言”不是一个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文件,所以那个宣言上规定把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中国不能根据这个宣言便认为台湾是它自己的领土。英美政客和宣传家们“一犬吠日、众犬吠声”般似地反复叫嚷着,便是要发挥这个“论据”。这个“论据”在他们看来是再“有力”再“得意”不过的了。
这个他们自认为“得意”的“有力”的“论据”,在稍具国际法常识的人们看来,实在是不值一驳的。他们搬出这样荒谬可笑的论据来做掩盖美国侵占台湾罪行的法律外衣,就同溺在大海里的人抓住一根草救命一样。这表示他们已经到了中国人所谓“黔驴技穷”的地步。
在这里,我们可以首先指出:目前流行的种种谬论虽都企图要否定中国现在对台湾的主权,但是还没有人敢于否认在中日甲午战争、马关条约签订之前,台湾一向是中国的领土。这当然是由于事实太明显,没有任何抹杀的余地。历史记载着:远在公元第三世纪,中国人便到过台湾;到了九世纪初叶,中国和台湾、澎湖的贸易往来已经相当发达,中国人并开始大量向台湾移殖,其后继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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