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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48”在新疆
新司发表于 1999-06-30 00:00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148”在新疆
  本报讯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力推广“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已有70个县(市、区)和6个地、州、市开通了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通率为72.2%,接受电话咨询14784人次,接待来访2734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188次,提供上门服务261次,解决纠纷2432件,提供法律援助281件,为求助人挽回经济损失2693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148”建设需要各界的支持和配合,特别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去年11月28日,司法厅党委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汇报了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通情况,常委会议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全区积极推广。
  新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为使开通“148”工作顺利开展,去年厅党委就提出年内先在乌鲁木齐、昌吉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开通一至两个试点,以此来带动全区“148”建设的总体推进。去年10月,乌苏市率先开通了“148”,随之乌鲁木齐等地也相继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在新疆开通近半年来,为各族群众解答了大量的法律咨询,为法制宣传教育开辟了一个重要阵地。各族群众在释疑解惑的同时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加了法制观念。他们说:“148”给基层群众带来了极大便利,就像身上揣着本教科书,方便实用。
  乌鲁木齐“148”协调指挥中心曾接到一位外地民工打来电话,称他们22人因包工头不付劳务报酬,造成他们年终无钱返乡,生活处于饥寒交迫境地,正准备绑架包工头。“148”值班人员接到电话,立即向司法局领导汇报此事,局领导迅速派出专人赶往民工住地,告知他们应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稳定了民工的情绪以后,他们又顶风冒雪多次去工地与包工头和某建筑公司领导协商解决办法。在“148”工作人员的大力协助下,22位民工终于领到了他们应得的4万元劳动报酬,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事后,民工们特意为“148”指挥中心送来“无偿援助,主持公道”的锦旗。(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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