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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相关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01-09-30 00:00
第7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自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证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哪些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一是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能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二是当事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而且确实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指出,对刑事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法律援助机构援助。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一条规定:“公民在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方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2.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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