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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发表于 2003-12-30 00:00
第3版(国际)
专栏:
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韩国国会二十九日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当天,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审议此法时发生意见分歧。一百九十四人最后参加了表决,结果这项法律以一百六十七票赞成、十三票反对、十四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这项法律,韩国的行政首都将由汉城迁至位于中部的忠清南道、忠清北道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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