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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建拟立法防治地质灾害
郑珊云发表于 2003-04-30 00:00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福建拟立法防治地质灾害
  本报讯近日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拟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这部法规(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建设大型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郑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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