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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昌立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万祥裕发表于 2003-04-30 00:00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南昌立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本报讯见义勇为人员匡扶正义、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一直为社会所崇尚和支持。但见义勇为人员因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或抢险救灾而致伤、致残甚至牺牲,往往给本人和家庭带来许多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树立正气、维护正义,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并经江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对见义勇为行为从申报和确认到奖励、保护和抚恤等诸多方面作了规定。
(万祥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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