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
专栏:
关于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的决议
一
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按产业组织工会,是我国工会的根本组织原则。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时候,进一步贯彻组织工会的产业原则,就能够使国民经济中同一部门的职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起来,加强职工对完成各该部门计划任务以及完成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责任感;就能够深入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生产者和先进企业的生产经验,不断地把社会主义竞赛推向新的高涨;就能够使工会各个组织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机关紧密地相互配合进行工作,并且便于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参加改进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就能够使各个工会组织更确切地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特点及职工群众的具体需要,有效地组织工资、劳动保护及文化、物质生活服务等工作。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地工会工作极不平衡,工会下层基础薄弱,而且当时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发动职工群众迅速地恢复被破坏的国民经济,进行民主改革,所以,当时工会所担负的任务应当主要地由地方工会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来进行。那时,过多地、过早地建立产业工会是不适宜的。
现在,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进行了3年,完成并且争取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全国职工的共同努力目标;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已经系统地建立起来;私营工商业正在迅速地按行按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因而,社会主义竞赛、工资工作、劳动保护以及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等工作都必须根据各个产业的特点按产业系统来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民主改革时期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式,已经同当前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就必须加强产业工会。可是,目前产业工会却是不健全的,现有的18个产业工会中,只有铁路、第二机械、海员、邮电4个是按产业系统进行工作的,其他的产业工会只是在群众生产等主要工作上起着不同程度的指导作用。此外,还有一些产业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产业工会。
加强产业工会的工作是当前迫切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各地方工会日益深切地感觉到加强产业工会的必要,它们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正在建立和健全地区性的产业工会,并且开始注意到推动地区性的产业工会来进行工作。目前工会基层组织已经有所加强,按产业系统进行工会工作方面也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些都为加强产业工会的工作准备了必需的条件。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中,工会应该成为工人阶级群众性的战斗组织。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我们必须努力加强产业工会的工作,争取在一两年内把已有的和应该建立的产业工会都健全和建立起来;并且根据这一要求,来改进地方工会的工作方式。
二
加强产业工会的工作,首先要健全已有的产业工会,使它们按产业实行系统领导。
由于各个产业的情况不同,各个产业工会中间环节建立和健全的程度不同,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积累的按产业系统进行工作的经验也不同,所以,各产业工会实行系统领导的程度暂时还应该是不同的,大部分产业工会实行系统领导的时间也必须是分批、分期的。除了铁路、第二机械、海员、邮电4个产业工会已实行系统领导以外,对其他产业工会分别提出如下要求:
电业、石油、盐业3个产业工会在1956年上半年基本上实现系统领导。
重工业、第一机械、煤矿、纺织、林业、公路运输6个产业工会在1956年内对所属大部分工会组织实现系统领导。
建筑、农业水利、轻工业、商业、教育5个产业工会在1956年对一部分地区的所属工会组织实行系统领导,并且积极准备条件,争取在1957年对所属工会组织基本上实现系统领导。
为了使某些国民经济部门的职工在全国范围内按产业联合起来,必须在今后一两年内,逐步恢复过去撤销了的一些产业工会,并且建立一些新的产业工会:
恢复民用航空、地质、财政金融、医务4个产业工会。
建立对外贸易、文化工作者、粮食及农产品采购、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者5个产业工会。
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工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建立各该地区的地方工业工会;在市政公用事业职工较多的市,建立市的市政公用事业工会。
为了加强领导,使工会更接近职工群众,必须把组织范围过于庞杂的产业工会划小:
将重工业工会和轻工业工会依据行政管理系统的调整做适当的划分。
三
根据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工会章程的规定,具体确定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会同国务院相应的部(总管理局)组织社会主义竞赛。
(二)会同国务院相应的部(总管理局)组织所属企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三)吸引职工群众参加改进各级经济管理机关对生产的领导工作,协助并且监督各级行政管理机关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及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四)参加制定工资制度及调整工资的工作,监督工资基金的正确开支。
(五)批准所属工会组织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领导所属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生产宣传、文化技术教育、生活住宅、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