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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记巴黎青年汉学家会议
翦伯赞发表于 1956-10-31 00:00
第7版()
专栏:
记巴黎青年汉学家会议
翦伯赞
一年一次的青年汉学家会议,今年在巴黎召开。我和夏鼐、周一良、张芝联三位教授接受了这个会议的邀请,前往巴黎去参加了这个会议。
我们一行四人于8月20日从北京出发,9月23日回到北京,往返历时三十五天。在这三十五天中,有十二天是在莫斯科等候飞机坐位,有三天是在飞行中,住在巴黎的时间,只有二十天。
会议于9月2日开幕,9月8日闭幕,一共开了七天。开幕的仪式是在夜晚举行,这好像是一个惯例,去年在莱顿也是如此。在开幕的那天夜晚,法国的两位年老的汉学家德密微院士和戴乐都教授说了话,德密微院士在他的致词中,代表法国的汉学家欢迎来到巴黎的各国汉学家,特别表示欢迎中国的学者。我们感谢法国的汉学家对中国的这种友好态度。
被邀请参加这次会议的汉学家共有一百五十九人,但也有不来的,也有临时来的。如果把某些汉学家的夫人也算上,将近两百人。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国、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民主德国的汉学家,共有十五人。
最大多数的汉学家是来自法国和西德,他们各有四十五人;英国次之,四十人;其他各国如荷兰、比国、奥国、瑞典、瑞士、意大利、土耳其、越南、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又次之,自一人至四、五人不等。此外,还有从香港和马来亚来的三个中国人。
这次会议讨论的中心问题是“中国历史分期问题”。这个在中国争论不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汉学家的兴趣。去年我们在荷兰遇到这个问题,在日本也遇到这个问题。今年把这个问题提到青年汉学家会议讨论一番,是很有意义的。
在这次会议中提出来的论文一共有三十几篇,其中有不少是讨论“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也有讨论其他各种各样的问题的,如政治、经济、文学、语言、艺术、考古、宗教等等。
在这些论文中提出了很多有趣味的问题,可惜报纸的篇幅不容许我全部写出来,现在我只能作一个简括的叙述。
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
一般地说,在这次会议中关于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并未接触到这个问题的本质,只是停留在这个问题的外面。即没有很好地讨论如何分期,用什么标准分期等问题,而是讨论的应不应该分期这一类的问题。只有极少数的汉学家,如苏联的汉学家郭瓦略夫在他的报告“中国现代史的分期”中讨论到中国现代史分期问题。捷克斯洛伐克的汉学家普实克院士在他的报告“近代中国文学中的主观主义和个人主义”中说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瓦解和资本主义萌芽在文学中的反映。
很有趣味的是有些国家的汉学家从原则上反对讨论历史分期问题。西德慕尼黑大学教授Η·傅兰克在他的报告“历史分期的意义和无意义”一文中,就是从原则上反对历史分期的。傅兰克教授研究元史,曾经编著有关汉学的书目,是一位博学的汉学家。他认为历史的分期,仅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历史家应致力于史料的搜集与分析,不必徒耗精力于历史分期的讨论。又说讨论历史分期问题,没有意思,用马克思主义讨论历史分期问题,更没有意思。
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唐史专家浦来布兰克在他的报告“上古、中古、近古”中,引据刘知几“史通”中提到的上古、中古、近古的分期,论证自古以来的历史分期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并不将各期视为各有特异的内容,从而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把每一个历史时期代表一个社会发展阶段,是史学家主观的意图,历史本身并没有可以作为分期的特征。
荷兰莱顿大学教授、汉史专家何四维在他“略谈中国史分期”的报告中,也不同意用马克思主义划分历史时期。他说:“马克思主义者把中国历史按社会性质分期,正如‘马氏文通’用拉丁文法硬套中国文法。”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历史可以分期,但可以分期的只是西洋史,中国史不能分期,如果分期便是公式主义。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史瓦兹在他的冗长的报告“中国历史分期的公式化”一文中强调了这种意见。他引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词句,批评了他认为在中国流行的两种历史分期的意见;他反对中国是亚细亚式社会的说法,也反对中国社会和西欧社会是按照同一规律发展的说法。
除了上述的一些从原则上反对讨论历史分期的报告以外,还有从具体问题上讨论历史分期的报告。例如西德梅因大学讲师孔达先生关于“中国山水画的分期”的报告,美国斯丹福大学赖特教授关于“中国佛教史分期”的报告,法国东方语学院梁佩贞女士关于“中国诗的分期”的报告,还有西德哥隆大学德朋先生在他的报告“沧浪诗话”中也提到宋人严羽对唐诗的分期。这些报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文学艺术史的分期,应否和社会史分期有所不同。可惜时间不够,没有进行充分的讨论。
还应该提到的是西德汉堡大学傅吾康教授关于“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期”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傅吾康教授强调辛亥革命的重要性,他认为辛亥革命不仅改变了政治制度,也改变了君主一统的传统的儒家思想。因此他以为戊戌变法、义和团是辛亥革命的前奏;五四运动和1926年的北伐是辛亥革命的继续。至于1949年人民政府成立,社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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