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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
许涤新发表于 1959-07-31 00:00
第7版()
专栏:
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
许涤新

为什么要学习政治经济学?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举出很多的理由,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经济规律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前提的,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展的客观过程。在私有制度之下,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经济规律对于人们发生着强制作用。以商品生产来说吧,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是由分散的、单独的私人生产者进行的,他们彼此竞争,总想排斥别人、保持并扩大自己在市场上的阵地。但是,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谁也不知道人们对他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怎样,他能否在市场上卖掉这些商品,他所消耗的劳动能否得到补偿。只有到了市场以后,情况才能弄明白。在市场上,价值规律通过供求关系表现为不断波动的价格,使生产者知道:那些产品生产得太多,那些产品生产得太少。价格环绕价值的这种自发性的波动,迫使商品生产者缩减或扩大某种商品的生产,迫使他们退出那些商品价格低于价值的部门,而涌向当时可以获利较多的部门。由此可见: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是被市场所控制的。价值规律在对人们起着强制作用,在自发地起着调节商品经济各部门间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分配的作用。恩格斯说道:“商品生产,和任何其他生产形式一样,有它自己特殊的、它所固有的不能与它分离的规律,这些规律,不管无政府状态如何,还是在无政府状态之中并通过无政府状态来显示自己的作用。这些规律表现于社会联系的唯一保留下来的形式之中(即交换之中),并且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对个别的生产者发生作用。所以,在开始的时候,这些生产者自己甚至并不知道这些规律,只有经过长期的经验,才逐渐地发现它们;因之,这些规律是越过生产者并且违反生产者的意志而确立的,成为他们生产形式的、盲目地起作用的自然规律。生产品统治着生产者。”(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4—285页)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商品生产的规律,就更突出地、有力地发生作用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是扩大的商品再生产,而这种生产是以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以资本家剥削工人群众的剩余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成果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阶级对抗的增长,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无政府状态的加剧。“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推动力,把大工业所使用的机器的无止境地改善的可能性,变成为每一个工业资本家的必须遵守的规律,这个规律,使他在遭受毁灭的威胁之下,逼得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机器。”(“反杜林论”286—287页)而机器的改进,就会使社会上一定数量的人被抛到十字街头,成为“产业后备军”,造成相对的人口过剩;就会使劳动人民的消费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资本主义市场的扩展赶不上它的生产上的扩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日益大规模地获取利润,同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扩大的商品再生产的矛盾,就周期地变为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了。危机像一阵大风暴,猛烈地破坏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流通,这不但使大量的工人失了业,而且使许多大资本家和更多的小资本家破了产。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占有者都“丧失了控制自己本身的社会关系的权力”。劳动者固然被生产资料所支配;就是占有了生产资料并剥削生产者的资本家,也无法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人们解脱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压迫而获得了自由,获得了支配自己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权力,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人”,社会的生产也就排除了无政府状态的统治,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统一计划之下进行。这样,过去那种“生产资料支配着生产者”的局面,就宣告结束了。恩格斯说道:“当社会掌握全部生产资料,使之可以根据社会的计划来运用它们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直到现在居支配地位的、生产资料对于人的奴役。”(“反杜林论”第310页)在这种情况之下,原来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客观规律,如剩余价值规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平均利润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积累的规律等等,都因为失去存在的条件而退出历史舞台,失掉了效力。
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个体经济已经实现了合作化,而资本主义企业,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定息的形式下,基本上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这样,在全国范围来说,我们就在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化。在这种情况之下,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就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成为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主人。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否定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不能认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可以不顾客观的经济规律而随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行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规律是以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作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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