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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国体育代表团发言人发表谈话 决定参加亚运会游泳、水球和跳水比赛
发表于 1974-08-31 00:00
第6版()
专栏:
我国体育代表团发言人发表谈话
决定参加亚运会游泳、水球和跳水比赛
新华社德黑兰一九七四年八月三十日电 国际游泳联合会主席亨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代表团有关负责人就中国运动员参加第七届亚洲运动会游泳比赛问题在这里达成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代表团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
谈话内容如下:
根据亚洲体育界友好人士的积极建议,国际游泳联合会主席亨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代表团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有意义的讨论,就中国运动员参加第七届亚运会游泳比赛问题达成了协议。这是亚洲体育界友好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据此,在坚持一贯原则立场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游泳、水球、跳水运动员决定参加第七届亚洲运动会的游泳、水球、跳水比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代表团对第七届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和亚洲各国体育界友好人士为此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运动员将和各友好国家和地区的运动员在一起,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加强友谊和团结,为第七届亚洲运动会的胜利进行作出贡献。(附图片)
中国游泳、水球、跳水运动员决定参加第七届亚运会比赛的消息传到游泳馆后,外国朋友纷纷同中国教练员、运动员握手、拥抱,表示祝贺。新华社记者摄(传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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