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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捕杀中华鲟鱼者,住手!
覃德荣发表于 1982-03-31 00:00
第8版()
专栏:
捕杀中华鲟鱼者,住手!
地处葛洲坝泄洪闸口、长航宜昌船厂招待所附近的宜昌市水产大队的捕鱼人员,无视国家水产保护条例,竟在规定的保护区内捕捞中华鲟鱼。笔者目睹他们在2月18日捕杀了一条200斤重的,2月22日又有一条700斤重的死去。据群众反映,已发现捕杀鲟鱼达5次之多。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对捕杀鲟鱼的人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对中华鲟鱼的保护工作。
长航宜昌船厂 覃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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