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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责任者被判刑 审讯中揭露了其他负责人的一些严重渎职行为
发表于 1987-07-30 23:00
第7版(国际)
专栏:
  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责任者被判刑
审讯中揭露了其他负责人的一些严重渎职行为
新华社莫斯科7月29日电苏联最高法院29日对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责任者作出了判决。有六人分别被判处2—10年徒刑。
据塔斯社报道,这次宣判是在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市举行的。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前站长布留哈诺夫、前总工程师福明和副总工程师佳特洛夫分别被判处10年徒刑。
罗戈任等其他三名有关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处5年、3年和2年徒刑,他们将在一般劳动教养所服刑。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严重核泄露事故是1986年4月26日发生的。那次事故的物质损失达20多亿卢布以上。
从7月7日开始的这次公开审讯中,布留哈诺夫被控未能保证核电站的安全运转,未能使核电站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使用核电站的规定和有关核电站安全的工作细则。他本人也破坏了许多与他职责直接有关的标准文件的规定。
布留哈诺夫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来到现场,然而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尽管布留哈诺夫已经知道了核电站和当地的辐射程度,但为了制造事态不严重的假象而没有组织人们紧急撤离污染区。
审讯过程中还揭露了核电站其他负责人的一些严重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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