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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各级党委 统一领导财经工作为生产抗灾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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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13
第2版()
专栏:

中共云南省各级党委
统一领导财经工作为生产抗灾服务
中共云南省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各财经部门为当前农村的中心任务—生产抗灾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并开展了财经业务。
过去,云南省有些地区的党委对组织各财经部门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注意领导财经工作,因此,这些地区的财经工作部门,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分散主义和违反政策的现象。如泸西县人民银行和粮食局竟在紧张的春耕生产季节催收贷款,影响农民生产。在群众抗旱保苗与抵抗其它自然灾害的紧张斗争中,曲靖、平彝、宜良等县的财经部门对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不积极,有些商业部门的干部竟说:“抗旱是党委的工作,我们卖东西、搞账本,那能抗旱!”
最近,各级党委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农业生产的指示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党委对财经工作的领导的指示以后,已经开始重视领导和掌握财经工作,为当前农村的中心工作服务,把财经工作当成全面领导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各财经部门的工作在围绕当前的中心任务、具体贯彻为生产和群众需要服务的方针上,有了显著的转变,对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支持农民生产抗灾的斗争,起了积极的作用。宣威县部分地区虽遭受了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但由于县委全力领导群众坚决与自然灾害进行斗争,并统一领导各财经部门作出与贯彻了“支援农民战胜灾害”的工作计划,及时调运了粮食,适当地调整了城乡地区差价和农副业产品、土、特产品的价格,大力展开收购工作,帮助农民解决缺乏口粮、种籽、农具、肥料等具体困难,以及有计划地召开了初级市场物资交流会等,有力地支持了农民,大大推动了生产抗灾工作,使群众进一步相信: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依靠自己的力量,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灾害。许多地区的党委在动员群众防止与抵抗自然灾害中,都发出了加强财经工作,为当前的生产抗灾服务的具体指示,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了这一工作。
各级党委为了加强对财经工作的领导,特别注意了对财经干部的政策教育,领导与组织财经部门的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农业生产的指示文件。通过学习,各地财经部门逐步克服了分散主义和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开始转变了工作态度,改进了供销工作。各地贸易公司、合作社和粮食局等部门及时供应了种籽、农具、肥料、粮食、消灭野兽所需要的火药或火药原料和消灭虫害所需要的药剂等,并大力收购小春作物与各种土、特产。
财经干部懂得了政策,认识了财经工作必须为生产和群众需要服务的重要性,逐步地树立了关心生产、关心群众疾苦的思想,并在工作中创造了一些经验。绥江、昭通、通海、普洱等地区的合作社为了不影响农民生产抗灾,普遍组织了货郎担,下乡供应必需品和收购土、特产等。人民银行广通城区营业所提出贷款要做到调查快、审核快、贷放快,依靠工作组供给材料,带钱下乡,在田坝里办好手续就交钱,不耽误农民一点生产时间。各地粮食部门、合作社在收购小春作物中也创造了许多办法。许多地区注意了通过正确的价格政策指导生产,规定了适当的城乡差价,使私商有利可图,带动和鼓励私商经营土、特产。农民对这些办法非常欢迎,纷纷表示:“政府处处关心我们,我们一定要积极与各种自然灾害作斗争,搞好农业生产,争取丰收。”
但目前还有个别地区的党委强调不懂财经工作,不去主动地加强对财经工作的领导;有些财经部门在掌握政策上还有偏差,这些都必须很好地加以克服。(林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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