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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奖励机制日趋完善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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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天津社会奖励机制日趋完善
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
本报讯天津市建立并完善一套奖励见义勇为者的机制,鼓舞一大批见义勇为的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近两年来,天津市群众揭发检举各类违法犯罪线索3万余件,群众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分子743人。
自1988年以来公安部在对全国15个省市公众安全感的调查中,天津公众的安全感平均值连续几年均列首位。随着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励更多的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天津市建立健全了一套奖励和保障机制,以奖励和补偿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功及受伤人员,并积极做好对受伤群众的安抚工作。截至目前,天津市公共安全协会先后奖励108名见义勇为群众32万余元人民币。每次表彰奖励大会,市主要领导都到会祝贺并为见义勇为群众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也进行大力宣传,体现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群众的极大关心和爱护,并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今年6月30日凌晨,天津第二玻璃厂老工人程殿一在与一流氓犯的搏斗中,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打成重伤,仍忍着剧痛和闻讯赶来的警察和群众将歹徒擒获。事后,市公安局马上组织力量在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进行连续报道,介绍程殿一的事迹,引起了全市市民的极大关注,社会各界的领导及群众纷纷到医院看望受伤老人。市公共安全协会除授予程殿一见义勇为治安积极分子称号,还给予重奖。市总工会授予老英雄程殿一“八五立功奖章”。与此同时,天津市北辰医院在程殿一同志住院期间,还免收了他的1万余元的住院费用。
通过对见义勇为者的宣传、奖励,全市形成了一个见义勇为受人尊敬,人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良好风气。(朱子刚张宝丰陈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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