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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下的光环——记宁晋检察院检察员曹明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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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徽下的光环
——记宁晋检察院检察员曹明瑞
段同刚陈孟昌李明海
在河北省宁晋县医院,一位肿瘤专家正在给一位食道癌患者动手术。闻讯赶来的人络绎不绝:有县级领导,有检察院的干警,有县社的主任、职工,有焦家庄村的百姓……
患者名叫曹明瑞,是宁晋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社检察室主任。
一个普通的检察干警为啥能牵动这么多人的心呢?
今年49岁的曹明瑞,貌不惊人,瘦小的个头,一幅憨厚像,不善言谈。
1978年,曹明瑞行完最后一个军礼,转业回到他的家乡宁晋县,次年被选调当了一名检察员。当我们来到他的家时,室内除了一台37厘米的黑白电视机之外 ,连一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床上没有一条新被子,还躺着一个生病的老人,弱不禁风的妻子正在熬药。
从到检察院的第一天起,他就给自己订了约法三章:一不利用职务搞关系,二不利用职权乱伸手,三不在家中接待与案件有关的人。他还一再嘱咐家人:“在家里不许接受任何外人送来的钱物”。一天傍晚,曹明瑞刚刚回家,他的一个好友便登上门来。原来,曹明瑞承办的一个贪污案件的被告人听说曹明瑞盖房欠了帐,便托他的好友送来2000元钱,想让曹明瑞高抬贵手,没等好友说完,他解释说:“交情是交情,事情是事情,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还得按规定来。”曹明瑞的一盆冷水把好友给浇走了。
曹明瑞在办案中,常常把说情者拒之门外,不留任何情面,可对同志却有火一样的热情。
那是1988年,曹明瑞一家4口人还住在检察院机关的职工宿舍里。院里刚分配来不久的大学生张志伟准备结婚,但机关里没有闲房,小张又是外地人,眼看婚期将近,新房还没有着落,急得小两口团团转。曹明瑞知道这件事后,主动腾出了一间房,让小张当新房。
近日,宁晋县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曹明瑞同志学习。他还被授予邢台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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