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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停战协定及军事停战委员会的规定 我方派出民政警察进入非军事区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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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15
第4版()
专栏:

根据停战协定及军事停战委员会的规定
我方派出民政警察进入非军事区工作
【新华社开城十四日电】朝中方面根据停战协定及军事停战委员会第十一次秘书长会议上的协议的规定,于八月十日十时至十九时派出民政警察八百人进入非军事区军事分界线以北部分,协助办理民政事宜和负责维持我方非军事区内的秩序,进入非军事区的我方民政警察已按照军事停战委员会联合观察小组分布的地区分别驻扎,在必要的地点和通道内设立岗哨和巡逻哨。
美方民政警察进入非军事区军事分界线以南部分的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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