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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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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05
第1版(要闻)
专栏:

  继续减轻农民负担
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本报评论员
时值年终收获季节,从各地传来信息,今年的农业战胜了各种自然灾害,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粮、棉、油可望取得好收成,“菜篮子”产品稳定增长,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农业的发展为今年农民增加收入奠定了物质基础。这是农民群众一年辛勤劳动的结果,也是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视农业、保护农民利益政策的结果。但也有一些地方,在农民收入增加之后,打农民主意、四面八方向农民伸手的现象又露苗头,农村“三乱”出现“回潮”。有的地方仍在执行中央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达标升级活动;有的地方不按法定程序乱开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有的地方继续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向农民收款收物。加上生产资料乱涨价,农民隐性负担明显加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不仅会使农民增产增收希望落空,得不到应有的实惠,而且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今冬明春的农业生产。因此,必须引起各方面警觉,采取有效措施,把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最近,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经验,研究了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减轻农民负担常抓不懈的措施。这是五部委局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重要步骤,对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近年来,作出了治理“三乱”的部署,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令取消了3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以及43项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纠正了若干种错误的收取与管理方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初步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控制了农民负担的“源头”,严肃查处了一批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农民负担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农民负担逐年加重的势头有所遏制。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深得民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
农民负担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问题。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显得重要,农业又是一个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的弱质产业,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加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这既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因此,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决不是权宜之计,不能抓抓停停。
从当前看,重点是要巩固已有的成果,防止“反弹”。要严把关口,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要加强集体资金管理,开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专项审计,防止平调、挪用;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制止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防止农民利益流失;要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事件和各种坑农、害农的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开展专项治理,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让农民满意;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长远看,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发展经济,增强农民承受能力;通过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为,做到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农民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才能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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