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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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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记者施明慎报道:针对近年国内一些单位和个人与境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非法经营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造成外汇流失,引起大量经济纠纷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于11月3日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
通知规定:一、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
二、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及其它机构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各地超越权限擅自批准的,一律无效。
三、各地期货监管部门应会同当地外汇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等部门,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迅速采取措施,对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严肃查处,坚决取缔。
四、对拒不停业或以改换经营地点等方式继续进行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一经发现,期货监管、外汇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应对其从重处罚。
五、这次查处的重点是非法进行外汇期货及外汇按金交易的机构。对客户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疏导其尽快平仓,对于不听劝告继续参与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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