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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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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08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保险在你身边

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李国龙是沈阳市康平县高二学生,1993年11月突患白血病。父母卖掉了拖拉机和5间瓦房,八方举债,四处求医,不到一个月就耗资3万元。不幸中的大幸是,康平县高级中学为全体学生办理了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县人寿保险公司雪中送炭,两次预付医疗费共4.26万元。李国龙现已基本治愈,重返他日思夜想的校园。
为了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减轻其住院医疗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及不安定因素,上海、沈阳、北京等人保公司3年前率先试办了这一险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今年起普遍推开。
住院医疗保险是平安保险的附加保险。换言之,只有在投保后者的基础上,才能附加投保前者。凡在校的学生和在园的幼儿,都可以作为住院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交保险费20元,幼儿园儿童交30元。如父母方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则按人保公司承担剩余部分的比例,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个被保险人6万元。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在住院医疗期间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按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直接用于治疗的住院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手术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人保公司根据投保时的交费标准,对被保险人上述的全部医疗费用或被保险人父母方报销医疗费后剩余的医疗费用,按不同档次分级累进,比例给付。3万元以下给付比例分别为55%到90%,3万元以上为95%。
还要提醒家长们的是,这种保险采取团体投保方式,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办理投保手续。(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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