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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欢离合总关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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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08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一个屡遭磨难的北疆弱女,在异乡陷入了情与法的漩涡。她失去了丈夫,怎能忍心失去儿子?而婆婆已失去儿子,怎能忍心失去孙子?所幸的是,她遇上了一位正直、善良的老公安。于是,这桩罕见的“亲情案”由法来梳理,(诞生了一个凄婉动人并还在延续中的故事……
悲欢离合总关情
——一位北疆女与一位苏北老公安的传奇
陈平
今年国庆刚过,一封千里飞鸿落在江苏泗洪县公安局原信访股股长周振彬的案头。
大伯:您好!
3年前的秋天,正是我落难的日子,是您给了我亲人般的厚爱。在这遥远的东北,但愿我这封家书能化作鸿雁,伴着秋风,送去红霞最真挚的问候!
…………
往事如烟,时光倒流。
1991年9月12日上午9时许。江苏泗洪县公安局信访股内。
老股长周振彬刚送走几位来访群众,门外又进来一位老人和一位少妇。那老人满面胡须,年约50多岁,少妇白净娟秀,25岁上下。男的叫崔继光,女的叫崔红霞,他们是父女关系。
少妇开口了。然而,她的话却大大出乎老周意料:“大伯,我的孩子被婆母夺走了,我们是来向公安机关求援的。”老周感到纳闷:“你的孩子怎么会被孩子奶奶夺走?”蓦然,少妇跪在他的面前:“大伯,我的命好苦,公安机关要为我作主呀!”老周赶紧扶起少妇:“别这样。闺女,慢慢说。”
崔红霞是吉林伊通县井台镇人,26岁。那是1989年春布谷鸟叫的时候,她在《青春岁月》杂志上看到一则“征婚启事”,发现了自己心目中的爱人,按照地址,她发出了试探的信号。
小伙子回信了。他叫邹宜治,是江苏泗洪县魏营乡邹庄村农村青年。和她的经历相似,都做过上大学的梦,也曾有过初恋的波折。
母亲发现女儿的秘密后,说啥也不答应这门亲事。然而,母亲的劝阻并没能使红霞熄灭爱的火花,反而使她走上南下之路。
稻花飘香时节,她携同爱侣返回东北,请求父母宽恕。1989年国庆节,这对有情人返回江苏,正式结为连理。第二年8月初,爱子诞生了,他俩给儿子起名为璞微。
天有不测风云。孩子满月后,邹宜治便染疾在身,高烧不退,住院3个月后,诊断结果——白血病,并且已经到了晚期。1991年8月19日,邹宜治怀着对妻儿寡母未尽责任的深深遗憾,在故乡一所医院辞世。
邹宜治去世后第3周,红霞同婆母商量:“这段时间,我想把璞微带到东北抚养,那里的教育条件好些,宜治生前也有这个要求。”“不中,要走你一个人走好了。”婆婆断然拒绝。这是红霞嫁到邹家后,同婆母发生的第一次不愉快的争执。
按照当地风俗,死者去世满3周后,要搞一个悼念活动。这天早上,婆母举止有点反常,不时来看孙子;红霞并没介意。忽然,外面传来小姑子尖利的呼叫:“不好了,妈妈上吊了!”红霞赶紧放下孩子,冲到出事地点,此时,婆母已被众人从树上解开绳索。
红霞随大家把婆母抬到屋里。突然,她发现床上空荡荡的。“璞微呢?我的璞微呢?”她冲出屋外,呼喊着、询问着。可左邻右舍,村前村后,到处不见孩子的踪影。“谁抱走了我的孩子?我给你跪下。”她几乎要发疯了。一位大嫂把红霞拉到一旁,悄悄地说:“你不要着急,我看见璞微是被他大姑的小孩抱走的。”
心地善良的红霞怎么也没想到,悲剧原来是婆母亲手导演的,自杀不过是一场苦肉计。红霞跪在婆婆面前,苦苦哀求:“妈妈,璞微是邹家的根,也是我的心头肉。他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孩子呀,您把璞微还给我吧!”忽然,红霞从怀中掏出一张纸。这是邹宜治的遗书:“……璞微是我和崔红霞的孩子。我不在后,璞微由崔红霞带回东北抚养,任何人不得干涉,包括我母亲和妹妹在内!”
可是,儿子的遗嘱并不能使母亲遵循。老人争辩道:“俺不识字,就是宜治写的也不管用——他是我的儿子!反正孙子俺要留着,不能断了邹家的‘香火’,你要走就自己走吧。”
红霞拿着丈夫遗书,找村支书、乡妇联主任和魏营乡法庭。大家对红霞的遭遇都很同情,但调解无效。
父亲从东北风尘仆仆地赶来了。在魏营乡街头,老人终于见到了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的女儿。在一位好心人的指点下,父女俩找到了泗洪县公安局。
听完红霞的陈述,周振彬的心情很不平静。这位老公安,处理过的疑难案件数不胜数。可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还是头一回。
老周收起纸笔,对来访者说:“你们申诉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按照规定,此事应由法院调解或判决。不过,我会尽力帮助你们。”当天下午,崔红霞和周振彬一同走进了法院大门。
当老周得知这父女俩打算住到车站去时说:“那儿不安全。你们到我家住,虽然条件不好,但房子还有。”父女俩一再推辞。然而,盛情难却,父女俩终于同意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呀!老伴因冠心病病卧床上,女儿双目失明,终身残疾,里里外外全指望周振彬一人。老周为父女俩腾好一间房子,并端来热乎乎的饭菜。
第二天,红霞开始早出晚归,又踏上了艰辛的寻子路。法院、乡村干部先后几次前去调解,均没有进展。
中秋节到了。在县城那个临时的“家”,周振彬为红霞父女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可父女俩却没有一点食欲。“我给你们出个主意:县里有个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叫李谊忠,听说他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去找找他试试看。”老周说。可是,红霞的心中仍忐忑不安:我,一个举目无亲的异乡人,县委领导能接待我吗?
事实打消了红霞的疑虑。李副书记不但听完了她的哭诉,当即打电话找法院院长,还把自己和爱人的棉衣、毛衣、衬衣共13件送给崔氏父女。县政法委还专门为此案召开了一次协调会议,确定处理方案。
1991年10月24日上午9时。庄严肃穆的江苏泗洪县人民法庭。这是该县受理的首例监护人纠纷案。场内座无虚席,场外人头攒动。会场静得出奇。被告没有到场,但并不影响此案的审理、判决。
原告是来自东北的崔红霞。她开始陈述。法庭根据实地调查,核对死者笔迹,收取证言证词,对照法律条文,最后判决璞微由崔红霞抚养。50元诉讼费也破例免去。
法定的15天上诉期过去了,被告没有上诉,却带着孙子藏匿起来。前去执行判决的法官,两次吃了闭门羹。法院以璞微的大姑为突破口,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采取了司法拘审措施,才找到孩子的下落。
1991年11月23日下午5时许。泗洪县公安局行政看守所院内。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团聚和离别场面。分别3个多月的母子终于相见了。红霞不停地呼唤孩子的名字。妈妈哭了,孩子哭了,专程赶来的奶奶也哭了。就连轻易不动感情的法官,眼睛也湿润了。
而今,邹、崔两家的监护人纠纷案虽已结案,但是,回想起这个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依然能够震撼人们的心灵。(《警方》供稿)(附图片)
苏北“老公安”周振彬。
屡遭磨难的崔红霞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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