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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务尽——长沙国晓书社“制黄”、“贩黄”案侦破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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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15
第4版(要闻)
专栏:

  除恶务尽
——长沙国晓书社“制黄”、“贩黄”案侦破纪实
本报记者吴兴华
11月5日,万长庚、彭建安等7名案犯在湖南常德市被依法逮捕。
这起“制黄”、“贩黄”大案,涉及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个城镇、270多家书社、书摊书刊发行点。由常德市、长沙市的公安干警组成的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英勇奋战,才最终将其破获。
    顺藤摸瓜
1993年9月下旬,常德市一居民在一座影院书亭购买了一本全部是淫秽内容的书籍,便来到一个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焦虑地问:“这样的淫秽书在市场销售,你们还管不管?”接待这位居民的治安科长响亮地回答:“管,我们要管到底!”他们来到城区临街的27家书刊店、书摊调查,发现21家销售淫秽书刊。
这个公安分局决定顺藤摸瓜追“黄”源。经调查,影院书亭销售的这些淫秽书刊是从鼎城区某图书公司购进的。而据这家图书公司的经理交待,他们是从长沙市黄泥街68号国晓书社进的货。这个公安分局将这些内容下流的书籍派人专程送到湖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结论都是淫秽书籍。分局决定对国晓书社进行侦查。
1993年11月4日,公安分局派出6名干警带着有关人员前往长沙。晚上,一个书商和一位女干警扮作夫妻,敲开国晓书社的门,说要进书,一男一女见书商是熟人,便拿出5个版的书、两个版的杂志,给书商看。书商说:“我拿回去看一下,明天来买。”得到了这一男一女的首肯。
干警们将拿回的书刊一看,发现都是淫秽读物,决定对国晓书社采取行动。第二天上午,干警们找长沙的朋友借了5000元,买回了7个版本的淫秽书刊,拿到了国晓书社贩卖淫秽书刊的罪证。下午,在长沙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分局的干警依法将国晓书社的经营者、会计唐启兰等两人收审,拉开了查处国晓书社“制黄”、“贩黄”案的序幕!
    穷追猛打
专案组的干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国晓书社“制黄”、“贩黄”的犯罪活动穷追猛打。
为了彻底查清他们的制作、销售网络,4名干警来到了长沙火车站,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查阅了3000多万张运输单,查出了国晓书社通过全国7个铁路局的几十个车站销售淫秽书刊单据101张。他们又到长沙电信部门、邮局了解情况,掌握了国晓书社“制黄”、“贩黄”犯罪活动的线索。
专案组的干警根据收集的线索,寻根究源,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今年元月8日,专案干警从国晓书社的一本帐簿上发现有一个人与国晓书社制黄、贩黄有关,但不知道这个人是哪里的。据已抓获的案犯交代,此人好像是长沙市某县的。专案组干警不辞辛劳,穷追深挖,不仅查清了这个人的单位、身份,还查出了参与国晓书社“制黄”行为的9家印刷厂的14名案犯,使案件有了新的突破。
    协同作战
国晓书社案被揭露后,引起湖南省委、省政府及省政法委的高度重视,曾有6名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对此案的查处工作作过重要批示。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决定将此案交常德市政法部门主办。
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对此案也非常重视,责成全国公安、出版部门协助国晓书社案专案组查处此案。专案组对案中案、案外案的大量线索分类整理,5次发往公安部,由公安部转交各地查办。1994年9月3日,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在北京召开会议,在全国布下了查处国晓书社案的天罗地网。
国晓书社案的主犯万长庚在案发后,一方面四处藏匿,另一方面继续通过铁路发出总定价11万多元的淫秽书刊。1994年2月26日,专案组获悉万长庚当晚从长沙乘火车前往武汉,立即与湖北省公安厅联系,请他们协助捉拿万长庚。专案组的干警于次日凌晨2点45分才匆匆赶到,湖北的公安干警还在等候着,感动得专案组的同志不知说什么才好。他们连夜一起制定行动方案,当天,将万长庚等4名案犯抓获。
国晓书社案另一名主犯彭建安,是长沙市美术印刷厂退职人员,对外自称国晓书社经理。案发后,彭建安将存放在长沙市东牌楼美术印刷厂宿舍的300多件淫秽书刊发往全国各地后,躲了起来,专案组久抓未获。1994年6月22日,专案组将彭建安可能藏匿于石家庄市的线索报告公安部。公安部指定河北省公安厅和石家庄市公安局协助擒拿。很快,便将彭建安一举抓获。
专案组的干警怀着净化文化市场,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的豪情壮志,不怕苦,不怕累,英勇顽强,连续作战,先后二上河北,三下广西、福建,四去武汉,行程40余万公里,案犯藏身落脚的全国14个省、市都洒下了他们的汗水,留下了他们的战斗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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