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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分类处理上海清理党政机关小车标本兼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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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16
第4版(要闻)
专栏:

  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分类处理
上海清理党政机关小车标本兼治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从中纪委获悉,上海市清理党政机关小汽车工作已见成效。截至11月5日,上海市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将清理出的1992年7月1日以来购买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汽车48辆和“借、送、带、换”的小汽车104辆全部处理完毕。其中,退还66辆,转让27辆,购入40辆,转接待用车17辆,租用2辆。
据介绍,在清理过程中,上海市一是强调领导带头。由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一贯乘坐国产车,市委、市政府绝大多数机关和部门坚持使用国产车,为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认真组织全市县(处)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新的“五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三是组织专项检查。市纪委、市监委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10月下旬至11月5日对清理小汽车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保证清理出的每辆小汽车都能得到纠正和处理。四是标本兼治,制订规范,加强管理。为了巩固清理成果,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海市汽车编制、配备管理规定》,这个《规定》对汽车配备标准,汽车编制管理、汽车使用管理、处罚提出要求,明确了局级单位配业务用车数量,处级单位申请配车手续,干部私人用车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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