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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慕华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强调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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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16
第4版(要闻)
专栏:

  陈慕华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强调
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傅旭报道:为期3天的全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于今天下午在京闭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在会上讲了话。她要求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要针对薄弱环节,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掌握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并切实承担起保障妇女权益的责任;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执法检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她要求,全社会要认真履行保障妇女权益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95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
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彭珮云做了会议总结。她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两年来全国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工作讲了几点意见。她说,当前在发展妇女事业、保障妇女权益上要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努力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积极推进妇女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就业的权利;重点加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中女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解决现实生活中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
在谈到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彭珮云强调指出,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和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是与社会主义制度不相容的,是违背我国关于保障妇女人权的一贯主张的。各级政府一定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严厉打击这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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