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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工商执法人员的责任者被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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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殴打工商执法人员的责任者被处罚
你报八月二十日第五版刊登的题为《发生在德兴市银山酒厂的违法事件:既制售假酒又打执法人》的来信所披露的问题,除银山酒厂假冒婺源县清华酒厂“鄣公山”牌高粱酒一事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外,其它内容基本属实。德兴市委、市政府已责成银山实业总公司经理向被打伤的李、洪二位同志表示了歉意,承担了对此事应负的领导责任;赔付李、洪两位同志五千余元医疗费。
市公安局对银山实业总公司巡逻队林文荣等四人分别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对治安巡逻队罚款二百元;李、洪二人的医疗、营养等费用由林文荣等四人承担百分之二十。市委、市政府指定市纪检委派出工作组,由纪委书记带队进驻银山实业总公司调查此事,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我们将通过这起事件,吸取教训,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中共德兴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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