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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地委党校检讨对于不爱护国家财产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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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21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共新乡地委党校检讨对于不爱护国家财产的错误
中共新乡地委党校来信:五月十八日“读者来信摘要”栏刊载了读者杨重明的来信,批评我校不爱护国家财产,使运到武昌的一百多吨石灰变成废物。这个批评是正确的。这批石灰是去年“三反”运动前我校前生产部副经理焦连山押运到武昌去的。当时刚好“三反”运动开始,石灰没有卖出,而焦连山有贪污行为,被我们调回。这批石灰在车站存着,被罚了几次款;我们就派总务科干部裴绪生前去处理,除卖掉一部分外,其余的就找了一个空地存下了。裴绪生返校后把情况告诉生产部经理郑耀弼(“三反”时的贪污分子),但没有向上级领导同志汇报。去年六月,我们将机关生产所有人员和财产移交,由当地财委交焦作分监狱接收。后来,我们和焦作分监狱对这批石灰都没有过问。直到今年三月,武昌搬运分公司的工人同志给我们来信催要搬石灰的工资,我们才再和焦作分监狱联系,除了付清工资外,并由焦作分监狱驻武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这件事。我们对国家财产不够爱护,应该深刻检讨。和此事件的有关人员,前生产部正副经理郑耀弼、焦连山在“三反”运动中已因有贪污行为而受到处分;裴绪生已作了公开检讨,并受到严重批评,不再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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