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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猎枪弹具管理步入法制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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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猎枪弹具管理步入法制轨道
本报讯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公安部发布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于199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中国成立以后,林业部从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出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公安部和有关部门,逐步加强了猎枪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然而,猎枪弹具是特殊产品,具有一定的杀伤力。目前,全国猎枪数量虽无准确统计数字,但实际拥有量已达到相当规模。来自公安部门的资料显示,湖南省约有猎枪30万支以上;海南省约有猎枪11万支。由于猎枪弹具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加之过去猎枪弹具管理的法规不健全,致使猎枪弹具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还存在许多问题,乱捕滥猎和其他涉及猎枪弹具的案件时有发生。1989年,吉林省蛟河县天北乡农民张国君等3人,在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用自行改装的猎枪打死雄性东北虎1只,同年,河北省滦平县马营子乡农民高光华等4人,在北京密云县用猎枪打死金钱豹1只。
林业部和公安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起草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发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猎枪弹具管理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并称,这个办法对猎枪弹具正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防止利用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社会治安具有重要意义。(李青松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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