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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立个《时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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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3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能否立个《时间法》?
朱铁志
时光的宝贵和易逝,是古今中外无数贤达之士感慨不已的永恒话题。中国有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高尔基也曾嗟叹:“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不过,对于某些国人来说,感到最缺少的可能是钱,最富余的才是时间。不然,何以有宴席上没完没了的交杯换盏?何以有大街上不紧不慢的四方步?一些海外人士来到中国,不时艳羡我们的“悠闲和从容”。殊不知,“悠闲”的外表所包含的可能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从容”的代号背后可能是懒惰懈怠。
改革开放以来,某些国人的缺乏时间观念、不守信用等恶劣作风,已在国际交往和国内事务中屡有暴露,其危害性应引起重视。例如一个大型企业与外商草签了一份一千多万元的投资意向,但是在最后正式签约时因中方人士无端迟到四十分钟,“煮熟的鸭子”飞走了。外商说,连这样重要的仪式都做不到守时,凭什么相信他们将来会信守合同?还是不要把钱往水里扔吧。像这种事情可能并不是个别的。
其实,误时失信何止于对外交往!试看一下周围的情形吧:九点的报告会,九点半还不见报告人;八点开播的足球赛,八点二十还在播广告;电工、水工、煤气工,随便什么人打个招呼,你就得请假在家死等,有时苦等上三天却不见有人来,你又有什么脾气呢?日常交往中,有时连朋友的话也不敢当真。无怪乎劝人“别太认真”成了当今一句时髦话。
大凡有碰上过类似事情的人,都不免火冒三丈。说到底,守时其实是个守信的问题。孔子说:“人无信,无以立于世;”老子也说,君子“言必信,行必果”。咱们中国人不是喜欢说“古已有之”吗?为什么对祖上传下来的好规矩反而冷漠淡忘了呢?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深圳人也曾把“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当作特区的座右铭。从这样的观念看问题,随便浪费别人一分钟、一小时、一天、甚至一个月、一年……又是剥夺人家多少财富、消蚀人家多少生命呢?
健全的社会应该是法制的社会。我想,能否制订一个《时间法》,对那些不守时——事实上就是浪费他人生命的人追究法律责任呢?你不是九点开会九点半到吗?那好,你整整浪费了几百人的三十分钟时间,那就按该官员所处企事业单位的整体效益折算,每分钟该付给每位职工多少钱?三十分钟又该付给几百人多少钱?如若该官员付不起,可以依法强制他认真学习《时间法》,使其学会尊重人,懂得珍惜时间。
当然,我于法律是外行,激愤之辞也许缺乏法律依据,更无可行性。不过是忽然想到,便随手记下,希望以此抛砖引玉,以便广泛引起对时间的重视,探讨强化时间观念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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