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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行为在全国“走红”——天津“红伞事件”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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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2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让文明行为在全国“走红”
——天津“红伞事件”的启示
郑根岭
国庆节前夕,为烘托节日气氛,天津市一些单位和艺术家合作,用一万二千多把红绸伞在水上公园制作了美丽壮观的大地“走红”艺术造型,计划布展一个月。不料,在十月一日正式向游人开放后两天之内,大部分红伞或被偷拿或被毁坏,致使展览中途夭折。
“红伞事件”经天津市新闻媒介报道后,立即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市民纷纷给报社、电台、电视台写信、打电话,谴责个别人的不道德行为。《今晚报》专门开设了名为“讲文明,光荣!没公德,耻辱!”的专栏,刊登读者来信,进行讨论。讨论很快由“红伞事件”联系到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由表达气愤之情上升到要求强化社会公德意识。有读者建议再次布展,让大地艺术重新“走红”天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大地“走红”重现水上公园,吸引了更多的游人,在为期一周的展出时间里,没有丢失和人为毁坏一把红伞。
透过前后两次大地艺术“走红”在天津的不同遭遇,我们可以得到哪些启示呢?
首先,在我们这个社会,丑恶行为和丑恶现象不得人心,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美好的东西总会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追求。人心向善,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第一次布展红伞事件,经新闻媒介报道后,很快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氛围。至于第二次布展,也是群众自己提出来的,而承办者有了第一次的教训,怕再办砸,产生畏难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天津市有关部门表示支持和帮助,还了广大天津市民一个美好愿望。可见,让大地重新“走红”,不再是红伞在水上公园的简单再现,而成了市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绝好机会。可以说,布下的是一把把红伞,收获的是精神文明建设之果。
其次,精神文明建设要从小事做起,精神文明教育也要从具体事情入手。“红伞事件”震惊了广大天津市民,人们以此为契机,反省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诸如:绿化带上花木被掘走,地沟井盖被盗卖,图书馆图书插图被撕去;有的市民私搭乱盖违章建筑,把本来美观整洁的居民区搞得乱七八糟;有的在居民楼内乱堆乱放,使楼梯拥挤不堪……这些虽然都是日常生活小事,但日积月累,习惯成自然,造成缺乏教养,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来。天津市有关部门抓住时机,因势利导,促成广大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启发。在第二次布展和展出期间,不少市民、学生甚至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踊跃捐款,积极参与劳动和管理。显然,这比起抽象说教效果要好得多。
津门两次大地“走红”随着时间流逝都成了往事,但关于它的记忆将会长久留存在广大天津市民的心中。在“红伞事件”这面镜子面前,一些人照见了自己心灵上的污点,有利于改掉不良习气。重新布展的成功,使每一个天津人都从中享受到一种欣慰、一种喜悦,这是一次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洗礼。坏事变成好事,唤醒了人们的公德意识,其意义已经超出了天津的范围,凡是听说这件事的人,都会从中受到教育。让美好的道德品行不仅在天津而且在全国“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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