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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后的思索——吉林市银都夜总会火灾警示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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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大火后的思索
——吉林市银都夜总会火灾警示录
新华社记者秦占国本报记者李安达
11月15日凌晨发生在吉林省吉林市的大火熄灭了。这场大火给人们留下了比废墟更加令人警醒的思考。
曾红火一时的银都夜总会,原是吉林市博物馆的中央电影厅。1992年以一年30万元的租金出租给了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该公司又与海外商人合资改建,办起了这个夜总会。
1992年11月,吉林市消防支队发现银都夜总会在消防审批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已开始改建、装修,当即通知他们立即停工补办消防审批手续,并提出了必须严格做好与博物馆、图书馆防火隔断等9条意见。但1993年8月,银都夜总会还是在没有经消防部门正式验收的情况下就开业了。
火灾现场,令人痛心。馆藏文物和图书遭受重大损失。馆藏出土文物许多都被埋没在瓦砾之中,现正在进行清理。黑龙江省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一副恐龙化石,只剩下两个残存的腿骨。易燃的名人字画和古代服饰,都已化为灰烬,其中包括董其昌、刘塞翁、文徵明的三幅册页书法,少儿读物、近二、三个月的杂志和科技文献检索库中存放的中外文刊物9.7万册全部烧毁。
火灾发生后,广大吉林市民十分痛心和牵挂,每天都有很多群众来到这里,对被焚毁的国家财产痛心疾首。一个市民动容地说:“这里存放的文物烧了哪一件都比烧掉我家最值钱的东西心疼,那都是无价之宝啊!”
面对大火烧黑的大楼框架和零乱堆放在地上的文物,引发了人们不少的思索。
文化部门经费严重不足,以文养文,无可厚非。但在紧连博物馆和图书馆这样的防火重点单位开办顾客熙攘、火灾隐患较多的夜总会是否合适呢?在采访中我们问博物馆的负责同志:“你们对市消防支队对夜总会提出的防火意见知道不知道?”答曰:“知道。”“知道后你们是怎么处理的?”“我们也向夜总会提出过,怎么处理主要由消防部门执行。”
在对吉林市消防支队负责人的采访中,他们颇有感慨地多次谈到执法力度的问题。市消防部门在多次防火检查中,发现银都夜总会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并通过书面形式三次对夜总会提出过整改意见,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的7月26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了7条意见,明确要求该夜总会停业进行彻底整改,经消防验收后方可使用。但银都夜总会没有照办,仍照常营业。消防部门后来根据有关条例只给夜总会负责人处以200元罚金。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消防部门停业彻底进行整改的意见没有执行?如认真执行了这个意见,还会导致现在这一令人痛心的局面吗?
在这次火灾的扑救中,报警驰援都很及时,但为何没能迅速扑灭大火呢?据有关同志介绍,博物馆这么一座大楼周围只有三个消防栓,而且一个被掩埋在地下,救火时不得不去挖洞抠开;两个水压不足,只能断断续续供水。不少消防车还得到几公里以外去取松花江水来救火。面对如此大火,真是“杯水车薪”!
这场大火再次向我们提出了严肃的警告,未雨而绸缪、防患于未然,实在是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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