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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制后党员失去“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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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襄轴杯”观察台征文

  企业转制后党员失去“家”
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不少乡镇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一批微亏集体企业被拍卖、租赁或兼并。从我县情况看,这些企业转制后,普遍存在忽视和削弱党建工作的问题。
不少拍卖和租赁企业的党组织处于涣散和半涣散状态,有的应建党支部但未建或虽建但有名无实,党组织的活动基本停顿。如全县四十九家已拍卖的企业,共有党员一百零一人,可单独建支部的企业不足半数。
部分乡镇党委甚至错误地认为企业建立党组织便多了一个管理层次,会束缚转制企业的发展。因此,全县有三十一家转制企业中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有的在村里,有的在外村、外乡,这部分党员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由于转制企业党组织不健全,或者有党组织而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使相当数量的党员不能发挥作用。有一些企业选配党支部副书记或支委,往往由书记(厂长)直接提名,既未经过组织考察,也没有征求党员意见。而乡镇党委在下达批复时,往往都是同意企业上报的意见,不参加直接或间接考察,很难保证党务工作者应有的素质。另外,多数转制企业党组织的专职副书记和支委的岗位目标不明确,职级、待遇大部分低于同级的副厂长,直接影响了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浙江新昌县 何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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