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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部分商品进口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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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1
第2版(要闻)
专栏:

  我国取消部分商品进口管理
本报北京12月31日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今天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口管理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了适应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形势,改革我国的进口管理体制,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取消对南药、聚碳酸酯、废钢、钢坯、钢材、黑白显像管的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管理;取消咖啡及其制品、钴及钴盐、民用飞机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取消组装加工设备的进口许可证和进口控制管理;取消水果的进口配额管理;取消室内装饰材料、建筑用材料及部分机电产品的进口控制管理。此次取消进口管理的税号共28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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