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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三总部决定在全军开展一项新活动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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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4
第4版(要闻)
专栏:

  解放军三总部决定在全军开展一项新活动
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罗玉文)经中央军委批准,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决定从1994年起全军部队开展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在广大基层单位造成一种比学赶帮、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推进基层建设,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
去年底,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邓小平同志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按照军委主席江泽民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重新修订了《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经中央军委批准,颁发全军试行。《纲要》向全军提出:为了调动基层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军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的活动。这是对基层激励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是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措施。
三总部要求,开展这一活动要着眼建设,坚持经常,注重实效,把重点放在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全面建设上。评比先进连队和优秀士兵要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先进连队由基层单位对照基层建设的标准进行自评,报上级审批、备案。争当优秀士兵,要以“四有”军人为目标,以雷锋为榜样。优秀士兵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对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颁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奖状。对优秀士兵,给家庭寄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喜报,并填写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通报表彰,优秀士兵按《纪律条令》给予奖励。配备班长、选改专业军士和士兵提干、报考院校等,应从优秀士兵中选拔。
三总部号召广大基层官兵积极投入到“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的活动中来,把我军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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