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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海协海基会商定协议体例框架一致认为劫机是严重刑事犯罪劫机犯原则上一律遣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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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就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
海协海基会商定协议体例框架
一致认为劫机是严重刑事犯罪劫机犯原则上一律遣返
本报北京12月31日讯12月18日至22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商谈小组在台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落实汪辜会谈有关协议进行工作商谈,其中重点商谈了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有关人士。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有关人士说,这次商谈的重点是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商谈取得了很大进展,达成了重要共识。双方一致认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劫持民航客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应予以严厉惩治,劫机犯原则上一律遣返。在此基础上,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初步拟订了有关两岸劫机犯遣返协议体例的基本框架,具体文字表述还要磋商。
据这位人士介绍,两岸劫机犯遣返协议体例的基本框架大致包括适用范围、遣返原则、强制措施、遣返要求、遣返方式与交接等方面的内容。据了解,该协议适用于两岸人员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两岸一方民用航空器飞往另一方的犯罪;遣返原则上以马祖、马尾为海运交接地点,并得视实际需要商定以金门、厦门为交接地点;等等。
有关人士说,两会商谈人员均表示,两会应及早就遣返劫机犯问题继续商谈,就该协议若干条款的文字表述进一步协商,以便及早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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