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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部署单位包干政府扶持有偿解困合肥一批困难户喜迁新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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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4
第1版(要闻)
专栏:

  统一部署单位包干政府扶持有偿解困
合肥一批困难户喜迁新居
本报合肥1月3日电合肥市按照“统一部署,单位包干,政府扶持,有偿解困”的原则,分期分批解决困难户的住房。到去年底,全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足4平方米的5128个困难户(1992年底统计),已有2348户喜得新房,其中635个人均不足2平方米的特困户已全部迁入新居。去年6月,合肥市被建设部授予“全国解困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合肥市政府从为民办实事出发,集中力量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户的问题。1991年4月,市政府和各行业、部门相继成立“住房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形成上下贯通的解困工作网络,使解困工作成为一项有领导、有组织的经常性工作;1992年8月,市政府决定成立“合肥市解困住宅建设开发公司”,用开发的办法推动解困进度;去年10月,市政府就解决困难户住房问题,专门制订了有关政策规定,将住房解困工作纳入政府法规管理的轨道。
按照合肥市政府规划,到1996年,全市将兴建起65万平方米的解困住宅小区和解困住宅点,并逐步消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困难户。近三年来,市解困办(解困住宅建设开发公司)先后建设花冲、蜀山、钢铁、岳西、花溪等一批解困住宅新村,开工面积达15万平方米,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达7万多平方米。同时,社会解困已普遍引起重视。据初步统计,由各单位自行建房解困的,近三年全市已达1000余户。各房地产公司在兴建住宅用房时,除按政策规定出售微利商品房外,凡拆迁户中的住房困难户,迁入的新房人均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实际已达到人均8平方米以上),以防止新的住房困难户在拆迁户中产生。
(王启明许锡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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