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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受理首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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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4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海淀法院受理首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正式实施后,天津安康保健器材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下午,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北京市京海医疗保健器材厂采用“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做引人误解的虚伪宣传”等手段损害原告利益。经审查,海淀区法院于十二月九日正式受理了此案。这是北京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受理的首起纠纷,现正在审理之中。(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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