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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美就知识产权达成谅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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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4
第7版(国际)
专栏:

  巴美就知识产权达成谅解
本报记者李志明
巴西2月25日宣布,巴西与美国就知识产权问题达成谅解,从而避免了美国对巴西的贸易制裁。
巴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分歧由来已久。美国方面认为,巴西的有关立法不能恰当地保护知识产权,损害了美国的利益。1988年,美国单方面对巴西实行贸易制裁,以示惩罚,使巴西蒙受成亿美元的损失。1990年,在巴西总统科洛尔承诺制订新的专利法(知识产权法)之后,美国才终止了制裁措施。巴西新专利法已于去年6月在众议院通过,目前正等待参议院审议通过。但美国方面对巴西新专利法草案的某些条款仍不满意,要求巴西方面进一步修改。美国政府最近声称,如果巴西方面不能同美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达成共识,美国政府从3月1日起再次对巴西实行贸易制裁。
巴美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制药工业、信息产品和生物工程三个方面。在制药工业方面,巴西只承认新产品的专利,而美国坚持要巴西承认过去所有已在巴西实际利用的专利;巴西专利法草案只承认在巴西国内生产的产品的专利,美方要求还应承认进口产品的专利权。在信息产业方面,美国要求给予计算机软件(程序)与文学作品同等的待遇,即著作权在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期间有效,而巴西的法律条款规定只加25年。在生物工程方面,巴西只承认可工业化生产的微组织(即生物工程的最终产品)的专利,美国则要求承认所有已分离出的微组织和基因改变的活体(即整个开发研究过程)的专利。另外,美国指责巴西对“专利的本地利用”这个概念的解释,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条款。巴西则认为,关贸总协定的条文本身含义含混。
对于知识产权问题,巴西国内多数意见认为,为了同世界经济接轨,修改专利法,使其符合国际多边协议和通行准则是必要的,但是美国动辄以制裁相威胁的态度是不能接受的。从1990年以来,美国几次以威胁口吻限期要求巴西向美国的立场靠拢。巴西政府为解决分歧,已经同美国进行了5次谈判,但都没有达成协议。
为打破两国在此问题上的僵局,巴西外长于2月中旬再度前往美国与美国贸易代表进行磋商。双方在最后一刻相互做了让步。美国接受巴西关于生物技术专利以及专利本地利用的解释;巴西承诺向国会提出专利法草案修正案,修改关于已在国外注册专利产品和进口专利产品的条款,并允诺在今年6月15日以前通过新专利法。据报道,美国政府贸易代表在华盛顿发表公报称,巴西政府在经济改革的总框架内不断改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对此表示赞赏。
巴西报纸认为,美国对巴西的让步可能出于美国对这个南美大国的重视,是对巴西作出的一种姿态。(本报巴西利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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