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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二商企业国有民营活力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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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7
第2版(经济)
专栏:

  鞍山二商企业国有民营活力强
本报讯辽宁省鞍山市二商局系统对小商店、小饭店实行国有民营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
从1987年起,鞍山市二商局对小门店全部实行国有民营。经营者以个人资金做买卖并自负盈亏,同时,采用柜台出租、部分商场出租、全部出租等不同形式,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经营者和职工积极性。亏损300多万元的副食品公司,去年不但填平了亏损,而且盈利几十万元。连续两年亏损的饮食公司,去年盈利30多万元。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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