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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年扩大国债一级自营商试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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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2
第2版(经济)
专栏:

  财政部今年扩大国债一级自营商试点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今年财政部将扩大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的试点。除政策性银行以外的银行、证券公司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经申报和审查批准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将参加1994年全国性国债承购包销团,直接向财政部承购包销国债。
国债一级自营商作为国债市场的重要媒体,在承担国债发行推销和维护国债市场发展等方面负有一定义务,同时,享有优先取得与中央银行进行国债公开市场买卖操作资格等权利。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扩大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的试点,是国债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和《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办法》,并将共同审批国债一级自营商。各金融机构可以从即日起,向财政部国家债务管理司报送有关申请材料,并同时呈报参加今年第一期国债的承购包销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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