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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教育与市场经济的“接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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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教育笔谈

  谈谈教育与市场经济的“接轨”
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杨东平
我国的教育如何与市场经济“接轨”,是个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
在近年来的研究讨论中,教育理论界已初步形成共识,认识到教育必须面向社会、面向现代化建设,在商品经济和市场化的环境中,建立起崭新的教育体制和生长机制。但各级各类教育因其功能和特点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教育的最终产出主要是专门人才和科技成果,它们可以进入人才市场和技术市场。因而,具有这种功能的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大部分,不但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主要应以市场为导向,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发展符合社会需要的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而且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招生、分配等方面均可较多地引入市场机制,与商品经济和市场生活接轨。这意味着促进学校管理体制的多元化,使学校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和实体,通过学费收入、经营校产、多渠道集资和政府拨款等多种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市场生存发展。学生的入学也不再是一种政府行为、计划安排,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是学生对自己未来所作的投资,是学生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和个人志趣所作的自主选择,是一种个体行为。相应地,毕业生也不由国家统一分配,保证就业,而由学生自主择业。在这种机制中,学生和家长将主要根据学校所培养的学生是否“适销对路”,有较好的就业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来选择学校,这就迫使学校根据社会需要更新学科专业,转换教育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用人才。
显然,并不是高等教育的所有部分都能与市场接轨,其中关系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的部分,如基础学科、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师范教育、国防科技和人才培养等等,必须由政府调控和保证。
突出的问题在于基础教育。
有人主张基础教育的“商品化”、“市场化”,意欲为改变基础教育经费匮乏的状况提供理论。这种理论是缺乏根据的,在实践中则是有害的。
基础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奠基性工程,它向青少年提供一种起码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的教育,基本上是一种非功利的,以人格养成为主的素质教育,而非提供职业训练、专业技能的专门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基本上不能进入劳动力市场,因而不具备直接的交换性。作为潜在的劳动力,他将来所能实现的价值固然也包含了基础教育阶段的价值,但正因为它的基础性,这种价值是间接体现出的,不可能直接计算和收回。因此,正像其他基础产业和公共事业一样,它只能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主要用财政支出举办,其产出效益由全社会共享。
由于基础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现代化的特殊重要性,各国都通过建立不同年限的义务教育制度保证基础教育的实施。以免费和强迫为特点的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保证交不起学费的贫困儿童接受最低限度的教育。我国已经通过立法建立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如果因为教育经费不足,而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岂非与义务教育的宗旨大相径庭?当今世界的任何国家,基础教育都主要是一种国家和政府行为,中小学以公立为主,义务教育部分的经费必须由各级政府予以保证,否则便是失职,甚至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我们今天仍然必须确认和坚持的。义务教育中的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具体解决,不能用“市场化”、“商品化”笼统概括。
基础教育“市场化”、“商品化”的理论,在教育实践中已经产生了不良后果。一是部分中小学高收费、乱收费,加剧了农村中小学生的辍学流失。1993年全国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率高达10%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交不起高额学费而失学的。二是扭曲了部分学校的教育行为,金钱和商品关系渗透到学校的管理行为和教学过程中,模糊了学校树人育人的宗旨,侵害了学校教育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三是模糊了政府部门的教育职能,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层层下放权力,转移自己应负的职责,淡化了自身的教育意识。
因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一方面,应当强化政府的教育职能,各级政府应集中财力和精力,主要办好基础教育和实施义务教育;另一方面,要转变政府的教育职能,放开和搞活除基础教育以外的教育空间,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和加强宏观调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社会资源向教育的流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教育、兴办教育的机制和风气,从而使我国的各级各类教育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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