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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的警魂——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干警罗应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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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不朽的警魂
——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干警罗应禄
王景文刘洪义刘杰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内保科年仅51岁的干警罗应禄因心肌梗塞不幸去世。噩耗传来,熟悉他的人无不落泪。人们为这样一位高风亮节的共产党员的突然离去深感惋惜,更对这样一位清正廉洁的人民警察啧啧称颂。
作为警察,罗应禄深知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在处理一个流氓团伙时,案犯的家属买了烟、酒等礼物送到他家,请老罗“高抬贵手”。第二天,老罗便把东西退了回去,那名案犯也被依法处理。
罗应禄有个习惯,坚持自己带饭盒,中午一定返回分局,从来不在管区内单位吃饭。长春饭店保卫科科长姜义忠说:“我们饭店就是做饭的,吃饭再方便不过了,可老罗管我们一年多,硬是一顿饭没吃过,你怎么让他也不吃。”一次,老罗组织管区单位的保卫科长联合检查内保工作,长春饭店主管保卫的副经理特意安排午饭招待大家,老罗推辞不掉,破例在长春饭店用了一顿餐。谁知,饭后老罗主动付了10元钱。
罗应禄为企业的保卫工作付出全部心血,但他却从来未占过企业的便宜。市玻璃仪器厂给职工搞福利,每人分10公斤豆油。厂领导为了感谢老罗全心全意为工厂服务,决定给这位“编外职工”一份。当保卫干部小王把豆油送到老罗面前时,他却一口回绝了:“谢谢厂领导,心意我领了,但这个待遇我不能享受。”内保科为工作方便,给他配了一辆轻骑摩托车。一天,他骑车去市工人文化宫指导工作,离开工人文化宫时,他对一名保卫干部说:“劳驾你帮我把车推到屋里。我今天坐车回去。”大家没有多想就照办了。第二天,老罗来取车时,还带了一小瓶汽油。大家这才明白,原来是摩托车没油了。他宁可坐公共汽车,也不向单位伸手要一滴油。
繁重的工作和清苦的生活使老罗积劳成疾。1992年10月,严重的心脏病使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住院期间,分局党组十分关心他的治疗。大家都争着来护理,可老罗不让。1993年2月14日夜12时许,病魔又肆虐起来,老罗疼得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老伴急忙起身:“跟分局要辆车去医院吧!”老罗摇了摇头:“这么晚了,别麻烦大家了。”他的小儿子只好跑到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到了南关区医院。由于病情恶化,虽经医生奋力抢救,罗应禄还是离开了人世。
罗应禄病故后,到他家悼念、慰问的人们看到那清贫、拮据的家境无不惊讶:老两口和已经成人的两儿一女挤住在一间仅仅9.5平方米的平房里,屋里潮湿,屋顶吊着用来接水的塑料布,全家最值钱的是一台31厘米的黑白电视机和一个石英钟、一台收录机,还是离开派出所时同志们集体送给他的纪念品。谁能想到这就是一位在公安战线风风雨雨、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战斗一生的一个老民警的家啊!但这是事实。他有过好房子,却让给了比他更需要房子的人。他有条件乘小车上下班,但为节省汽油拒绝了。他有条件给家装电话,但为给公家省钱不装了。他一生中从没因位子、票子、房子、孩子、车子向组织张过口。
最近,公安部授予罗应禄二级英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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