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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亟待加强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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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罚没收入亟待加强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的增多,罚没收入所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逐年递增。但值得注意的是罚没收入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罚没票据不统一。有的执法机关使用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费收据”;有的使用主管部门印制下发的收款收据;还有极少数是用既无公章又无执法人员私章的“白条子”收据。
不纳入单位财务管理。罚没收入在财务上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专帐,进行专户储存。但有的单位却将罚没收入与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或是公款私存,或是转为预算外资金,有的甚至充作单位“小金库”。
拖欠截留,挪用坐支。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应一律上缴当地金库,但有些执法机关久拖不缴,截留、挪用、坐支罚没收入,用于大吃大喝,搞集体福利,修建楼堂馆所等。
赃物管理混乱。一些执法机关既未建立赃物保管制度,又无专职保管人员,乱堆乱放、遗弃损坏赃物的现象随处可见;一些执法人员“近水楼台先得月”,擅自将赃物化公为私、低价购买或变相私分。
现在国家财政部已发文明确规定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呼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早落实,并认真执行。
江西宜春市财政局刘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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