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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上海卢湾区原副区长祝文清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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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6
第4版(要闻)
专栏: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
上海卢湾区原副区长祝文清被判刑
新华社上海1月15日电(记者陈毛弟、通讯员钟源)上海市卢湾区原副区长祝文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受贿价值14.15万元财物,今天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全部没收,并处没收祝文清个人财产近3万元。
祝文清在担任卢湾区副区长兼区建委主任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多次收受贿赂。他帮助一家开发公司购得卢湾区的一套住房,收受“酬谢费”一万元;安排一家实业公司参与卢湾区旧城改造,开发房产,收受公司负责人送给的人民币65000元和价值6500元的金饰品;接受一家工贸公司总经理请托,安排这家公司参与旧城改造、开发房产和购买住房,先后二次收受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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