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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还是要简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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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7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丧事还是要简办
春丝
河北省灵寿县原县委书记刘清芳,一九九二年七月为其母大办丧事,收受大量礼金,被开除党籍。中纪委为此发了通报(见人民日报一月六日报道),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和议论。
无独有偶。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某省也有个县委书记为其妻大办丧事,收受礼金,引起当地干部和群众的强烈反应。此事上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还在立案审查。
如此大办丧事的领导干部是极个别的,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值得深思。人们有理由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大办丧事呢?图的啥?
图名声?可能。为母亲大办丧事,似乎可得“大孝子”的桂冠。为妻子大办丧事,似乎可得“好丈夫”的美名。
图气派?也可能。谁家的亲属死了,能够调动那么多机关干部治丧、吊唁,能够动用那么多车辆接送亲朋,能够开销那么多公款操办?一般人自然不可能,只有滥用职权的人才会耍这个威风。
图利益?不便妄测。反正下属和关系户送的礼金照收不误,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公款。如今,少数干部借红白喜事以敛钱已不是什么秘密。
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身为领导干部这样大办丧事,就是忘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的准则,忘记了带领群众破陋习、树新风、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人死了,适当搞一点悼念活动,以寄托哀思,也在情理之中。但绝不可大操大办。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每年我国死亡人口达七百万。假如按较低标准,每个死者的丧葬费为四百元计,一年就要花费二十八亿元。如果其中一部分再大操大办起来,就更不得了。从死者占地和耗费的木材来说,数目字也相当惊人。由于条件所限,现在全国死亡人口中实行火葬的约占百分之三十;另外百分之七十,即五百万人还是实行土葬,这就要占去不少耕地。据统计,全国十二亿亩耕地中,坟地就占了五百万亩。死人与活人争地、争木、争财的现象十分严重。我国自五十年代推行火葬制度以来,改土葬为火葬,改大办丧事为简办丧事,对于移风易俗,推动全社会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大办丧事的陈规陋习死灰复燃,愈演愈烈,不但死人占地建坟,活人也占地建坟。与此相伴的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也迅速蔓延,不但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严重地污染了社会风气,助长了不健康的攀比心理,给很多群众,特别是农村的群众造成沉重的物质负担和精神负担。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理应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破大办丧事的旧俗,立简办丧事的新风,而绝不能随波逐流,更不能推波助澜。他们不但在自己的身后事上,应该要求亲属严格按中央的规定办,而且在给自己故去的亲属(不管是城里的还是乡下的)办后事时,也应该尽量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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