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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瘠土地上的“蛀虫”——河北省涉县教育系统贪污受贿案查处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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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贫瘠土地上的“蛀虫”
——河北省涉县教育系统贪污受贿案查处始末
崔会彬
地处太行山南段的河北省涉县,至今仍是全国重点贫困县之一。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教育战线更加清贫。然而,这个县教育系统某些掌管一定权力的人(被群众称作“文教官儿”)却暴富了。这引起了人们的怀疑和警觉,知情人四处疾呼。于是,一封封控告信、一个个举报电话飞到了纪检监察机关。
为揭开这个“谜”,1992年3月,县委、县纪委从有关部门抽出30多人组成联合办案组,查寻“答案”。从此,就在这块热土上,展开了一场查处与反查处的较量。
疑点一:县中学副校长兼总务主任冯玉明不仅在家里盖起了小洋楼,而且生活越来越奢侈,仅一次过生日就招待亲朋好友喝茅台酒8瓶,挥霍近2000元。他哪来这么多钱?
疑点二:县中学校长孙新顺除工资收入之外,未发现其它经济来源,竟一次在自家盖住宅楼14间。他收支悬殊为何这么大?
疑点三:县中学党支部书记王兰堂家庭生活一直很简朴,突然间在县城也大兴土木,建高标准住房。他从哪儿发了财?
疑点四:县文教局原财务科副科长武福太,全家5口人,只有他一人上班,在小孩患病住院治疗开支近万元的情况下,又在老家修旧房、盖新房10多间,钱从何来?
他们的确富了,并且富得出奇,富得让人难以置信。
据群众反映:神头村办建筑队所承揽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不高,价格也不便宜,但县教育系统的一些单位自1986年以来主要基建项目均由他们承包。建筑队头头与某些“文教官儿”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花钱办事不分你我,形成了一种不正常的“铁关系”。办案组觉得,这些人暴富可能与神头村建筑队有关,决定顺藤摸瓜。
1992年3月6日,办案组将神头村建筑队、县中学和县文教局的帐据查封。
办案组经过紧张的内查外调,发现了大量问题:现教育系统一些单位在建筑工程承包、施工、拨款过程中,某些“文教官儿”抓住这个黄金时间,有用购买物品从建筑队注帐报销的;有明借暗要的;有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报销的;有少付多开加大发票金额从中贪污的;有索要空白发票随意填写贪污的……
违法违纪分子企图在未查封的帐据上做手脚,订立攻守同盟或孤注一掷地拚命抵赖,来对付检查。县中学校长孙新顺,多次找到神头建筑队一分队会计冯某订立攻守同盟,并让冯撕毁原帐,重新造假帐。
办案人员奋战3个月,外调行程累计3万余公里,调查了解3万多人次,取证两千多份,审核各种单据10万余张,终于揭开了“文教官儿”的暴富之“谜”:
县中学副校长冯玉明,从1986年到1989年,先后数次,采取不同手段共贪污公款42328元;县中学校长孙新顺,于1990年11月趁神头建筑队为学校建楼之机,让该建筑队为自己建私房,少付给建筑队人工、运输、材料费2458元;县中学党支部书记王兰堂,在1986年学校建教学楼承包时,提出让神头建筑队为自己建私房出工和购买部分物料,王共收到该建筑队物料折款3198元。
县文教局财务科长张喜元,以建楼款为由,从文教局财务上经银行转入神头村建筑队帐户3000元,张将3000元现金贪污。此后,还两次接受建筑队贿赂2456.15元。
原县文教局财务科副科长武福太,1987年至1989年,利用宇庄乡东安居村建教学楼之机,采取多拨基建款、开伪票、下假帐的手段,贪污受贿数万元。
这次共查出,教育系统9个单位的各类违法违纪人员21名,核实他们贪污、受贿金额25万多元,已追回赃款、赃物折款20余万元,并对违法违纪人员分别作了党、政、法纪处理:县中学党支部书记王兰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中学校长孙新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中学副校长冯玉明被开除公职、判刑五年;县文教局财务科长张喜元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判刑半年;县文教局原财务科副科长武福太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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