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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党的政策对照自己功过是非请群众评说民政部坚持民主评议部级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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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用党的政策对照自己功过是非请群众评说
民政部坚持民主评议部级干部
本报讯民政部党组坚持在部机关全员考核中民主评议部级干部,经过6年多的探索,已初步形成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民政部从1986年开始,结合年终考核,对部领导班子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正副部长和党组领导集体。评议内容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胜任现职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评议一年的工作,重点是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实际表现。评议的具体办法:一是动员和汇报。由部长、党组书记向参加评议的人员作动员,之后由被评议者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二是分层评议。参加听取汇报的机关处以上干部、京内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填写一份《民主评议部级干部意向表》;司局级干部和京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座谈讨论;书面征求部分省市民政厅局的意见;个别听取有关人员意见。三是反馈信息。由评议办公室收集并整理意见,如实转达评议结果。被评议者如有异议,可提出核实要求。四是制定整改措施。
在组织民主评议过程中,他们注意了五个方面的结合:(1)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既通过充分讨论,比较全面、客观、具体地评价出被评议者的德才表现和优缺点,又通过无记名填写测评量表进行定量分析。(2)面对面评议与背靠背评议相结合。评议过程中,部领导要找所分管司局的负责同志当面听取意见;为了使大家畅所欲言,分组评议时被评议者回避;有些不便在评议会上讲的,还可以个别征求意见或单独向评议办公室直至党组书记反映。(3)直接参评与间接参评相结合。评议人为了更好地反映“民意”,事先要充分听取所在司、处全体同志的意见,并把这些意见带上评议会,使大家都能间接参与评议;为了扩大间接评议的面,还请部分省市民政厅局也参加评议。在征求本厅局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整理出书面评议意见报部评议工作办公室。(4)对部级干部的评议与对司处级干部的评议相结合。民政部每年评议部级干部,是作为部机关年终全面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进行的。在评议部级干部的同时,全部范围内考核、评议司、处级干部的工作也全面展开,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5)评价过去与提出今后工作建议相结合。每次评议,在提出问题和意见的同时,也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
民政部坚持民主评议部级干部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推动了民政工作改革的深入发展。前几年有一些省的民政厅,在评议中提出,民政工作拓展快、任务多、编制少、条件差,不少事情难以落实到基层。党组很重视这个意见,经过深入调查,集思广益,确定了民政工作社会化的发展思路,动员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工作落到了实处。
强化了勤政意识,促进了廉政建设。民政部领导提出,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出差轻车简从;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不在部内安排亲属子女;职工分房时不写条子,不说人情,权力交给分房委员会;安排救灾款等项经费时,做到两袖清风。
加强了“一班人”的团结,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民主评议中,党组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一班人思想沟通,感情融洽,彼此之间没有思想疙瘩。
(钟祖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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