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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制度——廉政建设的“法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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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编后小议

民主监督制度——廉政建设的“法宝”
张严
 党内外的民主监督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监督机制的重要一环。今天本报发表的国家民政部、深圳蛇口工业区、山东平邑县北王庄村的报道,就是坚持民主监督制度的好典型,值得各地、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学习和借鉴。
民主监督能否真正坚持下去,很重要的一条,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能否真正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真正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所作所为要符合人民的利益,就能接受人民的监督。民政部党组6年如一日,坚持在部机关全员考核中民主评议部级领导干部,为我们带了好头。
民主监督,贵在坚持。制度是行动的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民主监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在离香港最近、政策最开放、对外经济活动最频繁的深圳蛇口工业区,10多年间坚持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使这里的干部极少出现经济犯罪行为;经济发展稍后的山东平邑县北王庄村20多年坚持群众理财,在干群中架起了信任的桥梁。可见坚持民主监督,是改革开放的保证,是取信于民的根本,是廉政建设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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